神的事,比我的事更重要
@97
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
——約翰福音 3:30
2025 年在治療期間,我前前後後寫了大約 150 篇文章。那段時間,我把 自己的治療過程、在台灣生活的點點滴滴,以及很多心情和人生體會都記錄下來。
當時我曾經很認真地想過,也許有一天,可以把這些文章整理起來,出版成一本屬於自己的書。
可是慢慢地,我的想法改變了。
現在是一個人人都可以寫作的時代,加上 AI 的幫助,寫文章、整理文字,好像都比以前容易許多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,也有自己的生命經歷,但真正願意停下來閱讀別人故事的人,不一定那麼多。
後來我覺得,那 150 篇文章記錄了我生命中一段很重要的日子,能夠寫下來、留給自己,偶爾放在 Facebook 和朋友分享,其實已經很好了。我不一定需要把自己的故事變成一本書。
反而是在後來開始寫《毛毛語錄》的過程中,我漸漸發現,自己真正想留下來的是什麼。《毛毛語錄》對我來說,不是一本書,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多會寫文章。
它只是我生活與神連結的記錄。
每天讀經的時候有一些領受,我把它寫下來;生活中遇到一件事情,讓我學習交託,我把它寫下來;旅行途中遇見一個人,讓我感受到神奇妙的安排,我也把它寫下來; 有時候原來的計畫突然改變,甚至當下並不明白為什麼,後來回頭再 看,才發現另一條路也許有神給我的提醒和帶領。
就這樣,一篇、一篇地寫。 不知不覺,《毛毛語錄》已經寫到了第 97篇。
今天我突然有一個很深的感動:神的事,比我的事更重要。
我的人生經歷當然重要,因為那是我真正走過的路;但是如果我寫下這些經歷,最後只是讓別人覺得「毛毛很勇敢、很樂觀、很堅強」,那故事最後還是停留在我的身上。
我更希望的是,別人可以透過我的生活,看見我所相信的神。
也許有人讀到其中一篇,在低落的時候得到一點安慰;也許有人正在為一件事情煩惱,因此想到可以禱告、可以交託;也許有一個原本不認識耶穌的人,因為看到一個普通人的生活與信仰,開始對神產生一點點好奇。
如果真的能夠這樣,對我來說,就已經很有意義了。今天再讀到施洗約翰所說的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
我好像更加明白這句話。不是我的生命不重要,也不是我的故事沒有價值,而是我的故事不一定需要以「我」為終點。
如果神願意使用我的故事,讓另一個人因此看見祂,那麼我走過的每一段路,就有了不同的意義。
所以,《毛毛語錄》不需要成為什麼。我也不需要急著知道它最後會走到哪裡。我只想繼續把每天生活中與神連結的點點滴滴記錄下來。
記錄我怎麼生活,也記錄神怎麼一步一步帶領我的生活。如果有一天,有人因為這些文字開始認識耶穌,那麼我希望他最後記得的,不是毛毛寫了多少篇文章。
而是看見那位一直在毛毛生命中工作的神。
因為,神的事,比我的事更重要。
